《ミレイの囚人》
作者:土屋隆夫 出版社:獨步文化 出版日期:2007
被害者和他的家人心中的怨恨和遺憾無法宣洩,不合理、不完善的法律,有存在的必要嗎?
是什麼樣的遭遇讓荳蔻年華的少女,以生命發出如此沉重的控訴?
如果法律成為作姦犯科者的護身符,遭受殘害的身心如何才能得到救贖?
──封面摘述
簡單說一下作者作品對我的感覺,土屋隆夫的作品很容易閱讀,可以一口氣輕鬆欣賞完畢,比起其他可以說是淺顯易懂,像是千草檢察官系列,事件和手法都單純清明(並非指內容圈套過於簡單),我第一次看他的作品也是從《針的誘惑》開始,所以若是我,會對初接觸推理小說的人推薦土屋隆夫的作品。
在《米樂的囚犯》中,敘述以第三者視角描述事件的開始和演變作為開頭,最後以第一人稱闡述事件的真相。單論敘述手法,其實我不大習慣以第一人稱敘述的方式,可能跟以往看過的作品絕大多數皆以旁觀視角描述有關,所以像《天狗面具》有時內文插入如「讀者們,…」等作者角度的文句,即便是提醒讀者注意或另做補充,我還是會感到有些多餘,雖然《米樂的囚犯》也偶有這種敘述,但總體視角的轉換不會顯得太過突兀,流暢且容易閱讀。
看完之後搜尋心得,各式評論其實正反兩極,就故事內容來說(如事件和動機)我算滿意,但就進展或邏輯而言,還是有認同持負評者的部分,如最終描述犯罪動機時突兀插入的幾個角色,或是章節傾向成為作者的控訴、或最終章如同作品的獨立部分、與其他章的連結不強等。雖然理解作者就是將重點放在犯罪動機、作為向大眾揭發的現實,我也很喜歡這部作品傳達的議題,但以推理作品來說,在動機的描寫方式可能過於強勁、比例太過偏重,反而犧牲了其他在事件設定上的描寫。
這本傳達的議題,集中在「青少年犯罪」上,如上段所說,故事的犯罪動機表達了作者的觀點:加害者和被害者、法律的完善、怨恨和宣洩。未成年犯罪者在名為「少年法」的保障(抑或靠山)下恣意侵害他人,被迫承擔傷害、甚至死亡的被害者及其家屬,無法藉由法律讓加害者獲得應有的懲罰,加重被害者及其家屬的怨恨,最終選擇私刑制裁,雖說傷/殺害他人生命違反人倫及社會正義,但少年犯罪者因法律未遭重刑,刑期未對其造成效果,甚至產生「在少年法保護下,成年前犯罪都不會有太過嚴重的懲戒,所以可以盡情去做」的扭曲思想,被害者若見到毫無悔意、快意生活的加害者情何以堪,法律保護的不再是被害者、而是加害者,這時候被害者的正義誰能守護?他們除了私刑的管道,還有什麼?是誰逼迫他們選擇私刑?
文中作者傳達的議題和意見十分強力,其他類似的作品很多,如東野圭吾的《徬徨之刃》、《紅色手指》(雖有點不同,但我還是將其歸於這個議題)、湊佳苗的《告白》等,其中不乏採取私刑、翻轉加害者被害者立場的設定,但焦點仍是集中在青少年犯罪的議題上。少年法的刑法審判年齡在1999年的《米樂的囚犯》為16歲,在2008年的《告白》下降為14歲,或許是因為社會中青少年犯罪層出不窮、或是民眾的問題意識被激發,不論原因為何,這項改變或多或少都能視為社會的改變。
從以前到現在,看了不少日本推理小說,雖然歐美作品接觸不多,但比較起來我還是喜歡日本小說中除了推理情節、也著重人情或社會議題的描寫。比起本格派推理,或許社會派作品較合我意;相較詭譎難解的圈套,犯罪動機或牽涉的議題較易讓我留下深刻印象。雖然有人評論社會派推理因重視反應社會現象或議題,導致邏輯推理較弱或牽強,但不論是哪一派,作品傳達的意旨完整、甚至娛樂性足,都能博得讀者的喜愛。
《米樂的囚犯》不同千草檢察官系列,著重在犯罪動機的描述上,土屋同類型的作品還有《華麗的喪服》和《不安的初啼》。《華麗的喪服》已閱畢,我認為就事件圈套來說,《米樂的囚犯》設定的較好,《華麗的喪服》則是情感描寫、畫面感足,所以也有人評論《華麗的喪服》是披著推理小說外衣的愛情小說,兩本各有優缺,著重的觀點也不同,喜歡犯罪動機勝過推理手法的我兩本都想收藏(不過竟然絕版了...Why!?),也推薦給接受社會派、在意犯罪動機的讀者閱讀,至於喜愛本格派、重視推理手法的人可能滿意度就不會那麼高了。
